我院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9浏览次数:145

    近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通报表彰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院继获得第七、八、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和首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单位之后,再次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学院文明创建常抓不懈。院党委带领全院师生始终把文明创建与党建、示范院校建设、“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新校区校园建设结合起来。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关注民生问题、推进民主管理、推进大学文化结合起来。学院坚持扬“长”避“短”,树立文明创建的长期性、经常化的思想,形成长效机制;坚持“软”“硬”共建,思想道德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两手抓”;坚持“低”“高”递进,确定合理目标,循序渐进,不断创新文明创建新局面;坚持“内”“外”结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从校内外两个层面推动文明程度整体水平的提升。通过坚持不懈的创建活动,目前全院上下已经形成“讲文明处处显品质,树形象人人是窗口”的良好局面。
  荣誉代表过去,创建缔造未来。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各项创建活动中,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师生、改革创新,深化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积极奋发向上,瞄准更高的创建目标,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全院师生的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推动建设“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宣传部 李彦)